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管理部门:
为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企业发展,根据《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设立方案》《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征集“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
一、征集领域
(一)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相关技术领域,包括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科技、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
(二)银川市“三新”产业相关技术领域,包括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加工等;
(三)银川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先进制造业,包括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铸造、精密轴承、增材制造、仪器仪表与关键零部件、电工电气等。
二、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有相关股权融资需求的科技型企业,重点支持初创、小微、成长等不同性质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及平台。
三、入库范围及标准
(一)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并具有产业化预期(具有一定的收入来源或能形成一定的具有经济价值、权属明确的资产)的企业(项目);
(二)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及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企业(项目);
(三)科研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技术成果来我市独立创办或合作的企业(项目);
(四)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创办的企业;
(五)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并实施科技研发攻关项目的企业;
(六)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严重科研失信等问题,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征集方式
项目征集实行常年受理、分批审核的程序,按季度向基金管理人推荐。申报主体登录“银科创”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kjxmgl.ycykc.cn),注册后按项目类别填写项目申报表,并确定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企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可行性、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企业财务状况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项目),推荐至银川市科学技术局,由银川市科学技术局评估审核后入库备案。
五、支持方式
根据《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支持方式如下:
(一)直接投资。入库企业(项目)优先纳入科创基金股权投资备选名单,并可协同合作银行给予投贷联动支持。
(二)跟进投资。入库企业(项目)已获市属国有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机构投资的,基金可按照相关规定直接跟投。
六、具体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如实填写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申报表相关信息。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呈祥 6888289 13619509615
苏连忠 6888289 18895009672
附件:银川市“银川新星”科技创新引导基金项目入库申报书.docx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5月30日
主办单位: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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